西北师范大学班级心理委员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12浏览次数:1744

 

西北师范大学班级心理委员制度

    今年,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服务中心在全校各学院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从每个班级中挑选出一至两名符合或比较符合条件的同学,经过心理中心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担任本班心理委员,旨在充分发挥同学之间的互助作用,促进我校大学生对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知识的了解和运用,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并帮助有心理困扰的同学解决问题,及时发现并转介需要专业咨询和治疗的同学。
   
一、朋辈辅导的涵义 
   
班级心理委员发挥的是朋辈辅导的作用。朋辈辅导是指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人们互相给予心理安慰、鼓励、劝导和支持,提供一种具有心理辅导功能的帮助过程。可以理解为非专业心理工作者作为帮助者在从事一种类似心理辅导的帮助活动。在高校里,朋辈辅导主要指受过训练和督导的学生向前来寻求帮助的年龄相当的学生,提供具有心理咨询功能的人际帮助的过程。朋辈辅导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被动的,可以是一般性的也可以是障碍性的,可以是一对一的也可以是一对多或多对一的。 
   
二、朋辈辅导的目标 
   
1. 在校园内推动积极正面的人生观。 
   
2. 建立互助互爱的校园文化,协助同学在情绪及人际关系上得 
   
3. 帮助同学解决他们的困难,并及早转介有需要的 
   
4. 训练朋辈辅导员成为模范生,发挥朋辈正面的互动效应。 
   
三、朋辈辅导的基本信念 
   
1. 年轻人感到与朋辈倾诉自己的问题是一件自然与舒服的事情。 
   
2. 年轻人觉得朋辈会较易明白自己,所以有问题时,首选朋辈倾谈。
   
3. 朋辈相互之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朋辈心理辅导正善用这种互动关系。透过挑选适合的学生进行训练和督导,使他们对朋辈发挥正面的影响。
   
4. 朋辈辅导员通过帮助别人的历程,不但能够协助朋辈解决他们的困难,更能增强自我的认识,从而实践“助人助己”的精神,促进自我成长。 
   
四、认识朋辈辅导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心理辅导之间的关系
   
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因身体、心理以及外在环境变化而引发的新问题,或是因此必须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也就是说,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他人的协助是一件必然的事。 

朋辈辅导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心理辅导都是通过建立相互信任的工作关系来对求助者进行帮助,促进其改变或成长。它们又各自有其特点和独立性。不可混淆它们之间的差异。 
   
五、班级心理委员(朋辈辅导员)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个人基本水平:学业、家庭、社交、经济、健康。 
   
2.性格:情绪稳定、有正面思维、真诚、开朗及平易近人、尊重别人、容易接纳别人、善于沟通、敏锐别人的感受、有耐性、有责任感。 
   
3.心理素质:有自省能力、能洞察行为背后的心理因素、有同理心、能承载人生负面的经历并转化为力量、愿意学习,有需要时能修正自己的想法。 
   
4.对训练的承担:明白训练的内容及愿意付出、愿意在校内推动互助互爱的“朋辈精神”。 
   
六、班级心理委员(朋辈辅导员)伦理守则 
   
乐意履行义务:又叫利他主义。这种辅导是一种义务劳动,辅导者应当随时考虑当事人和社会的利益,尽可能多地为他人着想。需占用辅导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要合理的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 
   
能够保守秘密:心理咨询与辅导中最重要的原则,它是建立辅导者和当事人良好关系的基础,是辅导者的重要道德规范。保密的范围:保守谈话内容、不向第三者公开当事人的姓名、拒绝关于当事人的情况调查、尊重当事人的合理要求。保密的局限:当事人作出关于伤害他人或伤害自己的行为或计划,向学校相关机构报告,提醒身边的人给予更多的关注和看护;做司法调查的时候需提供当事人的资料。 
   
具有道德感和法律意识:防止当事人的移情以及辅导者利用当事人的移情伤害当事人的事件的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伦理守则的辅导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具备转介能力:辅导者要认识到自己的知识和能力以及所能提供的帮助是有限的,在遇到自己力不从心或无法处理的心理问题时,需要转介:寻求更多的社会支持;向有经验的同学、老师或者心理老师和专家请教;转介到学校心理中心或校外其他心理机构。
   
七、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1. 在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服务中心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中心汇报本班的心理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2.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热爱班级心理委员工作。 
   
3. 负责本班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
   
4. 组织班级团体心理活动。 
   
5. 与其他班级合作开展学院的心理活动。 
   
6. 帮助有一般心理困扰的同学解决问题。 
   
7. 真诚、热心、耐心的对待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同学。 
   
8. 不做超出个人能力的、没有责任的帮助。 
   
9. 及时发现并向心理中心上报本班有较重或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
   
10.发现同学问题比较严重,自己又无法帮助时,应劝说对方到我校心理咨询室进行咨询,并为他约好面谈时间。联系老师:左丹。电话:7971054、7971104 
   
11.遵循保密原则,不得和其他人随便谈论受助人。 
   
12.保密的局限性:(1)司法部门调查时不得保密。(2)对心理中心老师和咨询员不保密(3)如果当事人有伤害他人或伤害自己的计划或行为时必须立即上报本院负责老师和心理中心,进行及时干预。
   
13.参加心理中心组织的专题培训、讲座和活动等,不断充实自己的心理学知识和朋辈辅导技巧。 
   
14.协助心理中心完成对本学院新生心理档案的建立。 
   
15.自觉维护心理中心、班级心理委员的名誉,不做有损这一行业的言行。 
   
八、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内容 
   
1.班级心理委员自身的成长训练(最重要部分) 
   
2.朋辈辅导技巧课程:尊重、 同感、真诚、信任、观察、倾听、专注的行为、意译、总结、 开放式问句 等等。
   
3.实践及督导 
   
—减压辅导 
   
—人际关系辅导 
   
—学习心理辅导 
   
—恋爱心理辅导 
   
—自杀预防与干预 
   
九、班级心理委员个人评估 
   
评估范畴: 
   
—朋辈辅导员的个人成长 
   
—朋辈辅导员的辅导知识及技巧 
   
—朋辈辅导员所举办的活动 
   
评估方法: 
   
—问卷调查 
   
—朋辈辅导员自我报告 
   
—心理测验 
   
—个人回应 
   
—小组回应 
   
—班级回应

                                    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一日